第四十二章 得之我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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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天心领神会,立刻报出了一个准确的数字:“回主上,此次我们净收入十万金魂币零九十二个银魂币。是否将这些魂币再加上我们准备好的一百万金魂币一起给我未来的丈人做赢取他姑娘的彩礼!”

“嘶~”听到台上人的话,下面的人不由自主地进惊讶起来,也不管这个样子究竟毁不毁他们一贯以来沉稳的形象。毕竟这里涉及的彩礼问题已经超乎他们的想象了,但凡一个家族能够有十万金魂币的家底,就已经算的上一大家族了,而他出手就是一百万金魂币,毫不拖泥带水。在这方面,他们就已经输了。

弑天与阮昊天却是互相看了一下,只是说道:“我们只是知道,在这台上有一位最适合颜清雅小姐的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们全没有胜算。所以既然他在这里,我们便不再这里卖弄自己了。”说完,他们两人再不看下面的反应,只是后退一步,让出位置给他们身边的人。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云成晨估摸着自己的衣袖上是不是可以直接拧出汗水来了,今天的天很热啊!他都懒得动弹了,嗯!还是且观事态如何发展好了。

“我简凌寒在此想要找一位意中人。他可以不优秀,但不可以没有魅力;他可以没有家世,但是他不可以没有养活我们的资本;他可以不完美,但是他不可以没有为我改变自己的心意。这样的一个人,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就在这时候,台上的“颜清雅”终于接下了她脸上的神秘面纱,熟悉清雅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根本就不是颜清雅。而这个说这句话的人……才是……毕竟颜清雅的容貌气质不是谁想模仿就可以模仿得来的。

不等众人反应,一直站在简凌涵旁边,存在感甚若的夜沐天此时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地附和道:“我夜沐天在此要找寻一名可以相伴一生的人。在我眼里她就是我的唯一,其他人什么都不是。我会尽我的一生去保护她,爱护她。不求与她比肩,只要能够站在她的光芒背后看着她。这样的一个人,若得知则我之幸,若不得,我强求之。总有一天,我会让她发现我的好!”霸气十足的宣誓,震荡在在场所有人的脑海中。

两位坐在高台上的家长先是一愣,然后相视一笑。他们不介意未来的女婿霸气一点儿……从闺女与这个人的默契以及她们离经叛道的行为来看,他们知道了这两个人小年轻的决心,又能多说些什么呢?

“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没有对清雅说出喜欢就退出,那么你今天到来的意义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衬托那人的优秀?”台下百里清啸不解地问着身边他最珍视的弟弟。今天做出退让的举动他们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以为弟弟报名参加是心中难以割舍,只是却没想到他放手得那样洒脱,甚至不惜为别人做嫁衣。

百里清溪:“是啊?是一种怎样的心里呢?或许正是如此吧!……其实我很羡慕夜沐天,他可以得到清雅全部的喜欢。尽管夜沐天这个人在我的心中是哪里都有问题,但是因为拥有的了清雅的喜欢,所以我总愿意看到他站在一个更高的地方——一个我永远无法触及的地方,这样,或许我的心里才能够好受一些吧!”

百里清溪笑了笑,没再开口。但是他身边的百里清啸却是知道,恐怕穷极弟弟的一生,他都无法忘怀有这样的一位姑娘曾经活跃在他的心尖上了。百里清啸抬头看了看台上光芒耀眼的女子,她美好的微笑只冲着一个人绽放,她眼眸流转只停留在一个人的身上。他苦笑了一下,心中感叹道:妄想着得不到的人,他们真是自讨苦吃了……怪只怪他们爱上的人太优秀了吧!

台上帕斯汀看了看台上这两个对望着的人,似乎是明白了什么,他善意地笑了笑,然后好奇地对着夜沐天问道:“这位兄台莫不是只靠嘴上功夫就可以获得如此妙人儿?”说完,眼神似乎还向着清雅的方向看了看。

“弑天,我们此次收入多少?”夜沐天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忽然对着旁边的弑天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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