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逃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奇书网www.7shu.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损了元气不算,搞不好魂魄也留在那儿回不了东荒合界。因此去了好多次,每次不敢超过一个时辰,这才拖延了时间。还好,我终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

我赶紧问:“流长的灵魂是不是真的附身到鲛人族的六王子身上?”

北寞刹道:“正是。”

这事,说来也是离奇。

当年,流长死后,魂魄去了西荒合界,过鬼门关,经黄泉路,走奈何桥,然后不肯喝孟婆汤,因为不想忘记我。

他对孟婆道,他愿意跳入污浊的波涛忘川河中,受水淹火炙的磨折,铜蛇铁狗恶鬼咬噬,受尽种种难以忍受的折磨,只想带着前世记忆,到南荒合界,找到狼人大汩儿。

但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规律。转世投胎魂魄,前世属于哪个荒合界的,后世便回到哪个荒合界,不能跨越。

于是流长的魂魄就在奈何桥周围流连。

怎么也不肯喝孟婆汤,不肯转世投胎回中荒合界。

后来因为北荒合界鲛人族侵占中荒合界边境,危害性族生命,引来神龙大怒,联合南荒合界狼人族共同征伐。因为战争,把整个自然界搞了个乌烟瘴气,剑拔弩张。

硝烟此起彼伏。

苍生涂炭,尸横遍野血。生灵死伤无数,导致阴间地府拥挤不堪,加大了鬼界的工作量,累得阎罗帝和众鬼们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所以谁也没顾得及管流长流连在奈何桥的魂魄。

然后有一天,流长就意外遇到了鲛人族六王子赫赫墨的魂魄。

赫赫墨的命数还没到,他追着那个美貌惊人的甲尻鱼人到了西荒合界,不想遇到比甲尻鱼人更是美貌惊人的阎罗帝的女儿阎七七,于是迷恋上了,死纠蛮缠,不肯回北荒合界。

西荒合界尽管阴气重,困因为赫赫墨长时候生活有海洋中,体内的湿气倒也能对抗阴气。

只是魂魄在西荒合界时间逗留久了,元气仍然会损伤。特别是置在北荒合界身体,因为长时间卧床,肢体固定不动,使关节维持某一姿势时间过长,引起关节挛缩和僵硬。

最令赫赫墨窝火的是,他父皇和母妃每隔一段时间,便找来超异灵人士搞招魂术,要把他的魂魄招回。每次他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把魂魄稳住没被招回去。

遇到了不肯喝孟婆汤也不愿意轮回投生的流长,赫赫墨顿时动了歪心思,卖力地对他游说,希望两人的魂魄作交换。

魂魄也有高低贵贱之分。

尽量流长生前因为造反叛乱失败了,被废除王位,贬出南安城远放蛮荒之地,之后绝食身亡,但他死后,恒帝念及手足之情,恢复流长淮南王爷列侯的身份,得以风光厚葬。

因为如此,流长的魂魄带着人族王爷的头衔,丰厚的葬品,威风八面的到西荒合界,得以列入贵族之流。如果轮回投生的话,他身上的财气也会带到下辈子的人生去。

西荒合界的鬼也是见钱眼开的主,要不怎么会有“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故流长的魂魄在西荒合界也能吃香喝辣,逍遥快活。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从骷髅开始的魔王生活

从骷髅开始的魔王生活

玩火的枫叶
“穿越者之所以有所优待,绝不仅仅是因为故事效果”。骷髅艾修因拍着会议室里的办公桌,眼眶中苍蓝色的灵魂之火越烧越烈,宛如魔龙的凝视。“很好!我的将士们!”。会议室里的肃穆气氛,让艾修因满意的点点头:“现在,死亡的拥趸们!予以敌人恐惧吧!我们的目标是?!”。“蛀牙?”骷髅兵甲茫然的说道。“不死族的荣耀!!”骷髅兵乙癫狂的大叫。
都市 完结 66万字
请你改邪归我

请你改邪归我

流兮冉
阴沉冷漠美少年X温暖好脾气小可爱殷喜初追傅景时的时候,少年浑身像是裹满尖锐的刺,难以靠近,也百般冷漠。后来殷喜爱不起了,她终于相信,童话里的大魔王永远不会爱上小天使。几年逃离,旧爱重遇。再见面时,那人直接就将她绑回了家中。大雨滂沱那日,殷喜看到他撑着一把黑伞站在街边,隔着雨幕他的身影模糊又冷清,伞身微抬,他走过来拉住了她的手。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不惹你哭了,一定好好爱你。*少年时殷喜总爱一遍遍的
都市 完结 0万字
诱她入婚

诱她入婚

松庭
洛诗被誉为京海市名媛圈的明珠,清冷高贵似博物馆中千金难求的艺术品,一举一动都是名媛圈里万众瞩目的风向标。这样姝色惊人的大小姐,唯独有两个污点。一是大学时与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学生恋爱。二是二十三岁那年被洛父赶出家门,扬言不会给她一分钱财产。豪门圈内议论纷纷,不知这枝曾经娇生惯养的玫瑰,今后会落到哪家的花瓶中供人观瞻。
都市 完结 27万字
护国战神

护国战神

天猫精灵
一代华夏战神叶辰,惨遭兄弟和爱人的设计陷害,不幸身死,却重生在一个废物上门女婿身上。 重生又如何?废材又如何? 叶辰王者归来,发誓要让狗男女付出应有的代价。 神秘的死神殿复苏,邪恶的阿梅国入侵。 战神一怒,血染千里。 护国战神叶辰在此,所有犯我华夏者,本座要你们有来无回。
都市 连载 0万字
鈊玉无瑕

鈊玉无瑕

怀表兔子
都市 连载 0万字
心念尔

心念尔

念穆玄
赵夕初是一个同龄孩子中更懂事的孩子,身边认识她的都会拿她和自己的孩子比较,直到遇到了闫川杭她开始有了依靠。闫川杭从小家庭条件优越,又学习超级好,连架子鼓都打得超级好,打篮球也打得很好,赵夕初就是在操场的时候一眼就在一群人里喜欢上了这个阳光帅气的boy,在后来的日子里赵夕初频繁地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最终成为了他的一切。这会是一个小甜文,萌新第一次写小说,可能写的不是很好,请各位见谅,蟹蟹大家。
都市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