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岂能做亏本买卖(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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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植不了解田丰的性格,但终究没有再劝。

荆州这边搞起来大动作,坐镇京兆的皇甫嵩也没闲着。

作为京兆尹,军政两权一把抓,治民也是他的职责之一。关中水利的底子很好,皇甫嵩只要组织人手疏通前人修建好的沟渠便足够了。

对于皇甫嵩来说,他的重心还是在军事上,不仅要守卫三辅,也要为凉州提供必要的援助。

在治政上,皇甫嵩不像他的叔父皇甫规,反而更像段颎,认为那些不服从管理的羌人匈奴人不可信,没什么好怀柔的,该杀就直接杀了。

否则他之前费心费力想着法子增加租税的举动岂不是变成了小丑竟是我自己?

刘辩肯定要借着田丰遇袭的由头把失去的给找补回来。

刘辩指着两封奏书:“诸公议议,该听谁的意见?”

比二千石的校尉与万石的太尉的奏书放在一起比较,这本身就是一种表态。

樊陵率先道:“朝廷的使者遇袭,这么大的事,若不深究,汉家威严何在?”

杀伐过多,威名过重。

羌人匈奴人听到皇甫嵩的名字就觉得害怕,在某些羌人的部族甚至能止小儿啼哭。

当这种名声与吸引游离在官府控制之外的羌人、匈奴人屯田一事结合起来,不能说一拍即合,只能说事倍功半。

樊陵这么坚定,倒不全是为了附和刘辩。而是因为抄家所得国库能分到大半,司空掌财权,今年为了救七郡国的水灾,国库付出了许多,入不敷出的情况比去年还要严重。

卢植与刘辩相处的时间最久,察觉到了刘辩的想法,提醒道:“处罚不宜过度,超出了限度容易产生祸患。”

这年头民间不禁刀剑,但甲胄不同。

刘辩最终决定道:“私藏甲胄乃是大罪,荆州宗贼岂止贝氏一家,命侍御史田丰严查,其与贝氏串联及私造甲胄者,当抄没家资,俱归于国库。”

田丰性情耿直,又经受磨难,既不会牵连过重,也不会放过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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