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大家伙(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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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受惊吃痛,昂头嚎叫了起来,撒腿就慌不择路的跑了。

它发出的动静,也让其他的野猪受到惊吓,它们顾不得去查看危险是来自于哪里,本能的跑掉了。

啪啪啪的声响,野猪群如龙卷风般,迅速的隐入山林中。

在尖刀出手的那一刻,高明程就动了。

他朝着盯准的猎物追去,一路的用手横档住树枝,以免被树枝打到头。

小李飞刀有多么厉害,高明程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后,不管是做什么,都上手很快。

他得了尖刀后,就开始练习投掷,他先是选了一棵树,然后由近及远,忽左忽右的进行练习,直到每一次出刀,都能够精准的刺中同一个地方。

在经过一番练习后,他在投掷飞刀时,有种得心应手的感觉,仿佛飞刀成了他用意念形成的一只手,能够随心所欲的掌控着方向、力度。

经过他仔细的观察,野猪群中的五头成年猪,有三头母猪,两头公猪。而高明程决定弄一头公猪。

怀胎产子后的母猪,肉质没有那么好吃,皮还厚,越是生的多,那肉质越不好,他们村的老母猪都没有人愿意吃。

深山里的树木没有遭到人为的破坏,长得很密,有些地方,高明程根本就进不去,只得绕了一下路。

野猪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但发出的声响,高明程还能够听得见,通过声音来判断野猪具体的位置。

前面长着一大片的藤蔓,挡住了他前进的路,高明程拔出匕首,刷刷刷的几下,就把藤蔓给割断了,只弄出够一个人通过的大小,他就收手不再割了。

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这是野猪受伤后流出的。它现在跑得越快,伤口处流出来的血就越多,扎在眼睛里的刺刀,也会持续的对野猪造成伤害。

但野猪的生命力实在顽强,高明程追了近十分钟,才看到它的身影。

被高明程盯上的那头公猪,稍稍远离了族群,在水洼边上的林子里翻找着虫子吃。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食谱非常的广泛,都是当季有什么,它就吃什么,除了植物,它还会吃虫子、鸡蛋、幼鸟、幼蛇、田鼠等。

三、二、一!

高明程在心中默数了一下,然后挥手,手中的尖刀成抛物线迅速的朝着那头野猪飞刺而去。

细微的破空声乍起,尖刀已经精准的扎在野猪的一只眼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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