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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熟悉的声音,正是刘恒无疑了。高尚不由得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距离他们约定的半小时期限,还有着接近一半的时间。
高尚原本以为,以刘恒这拖泥带水的性格,不迟到就算是不错了,没想到居然还早到了这么多。看来,这小子现在的确是对自己服服帖帖、言听计从了。
“进来!”
得到了高尚的命令后,刘恒用力地推开门走了进来。比起方才那个睡眼惺忪、宛如一个永远都睡不醒的颓废网瘾少年一般的形象,这短短十五分钟所改变了的形象,的确要精神得多了。
那蓬松地跟鸟窝一样的头发,已经被用水浸湿、梳好,打上了大量的发胶和啫喱水之后,梳成了个精神的背头。而身上那刚刚穿反了的睡衣,也已经变成了熨得笔直、还有些发烫的黑西装、白衬衣,还打着一条与西服的眼色极为搭调的领带。
高尚不由得感到一阵愕然。你小子是换装公主吗?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来了这么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形象大转变!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眼前这个精气神十足、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居然就是当初那个在垃圾堆里打滚、邋里邋遢的大学生。
刘恒被高尚这愕然的目光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自然地挠了挠头,解释道:“这都是秀儿帮我打理的,她刚才听到您在门口给我的传话,说不能让我穿得破破烂烂地来见你,所以就给我稍微打理了一下……”
高尚这才反应过来。对啊,这个刘恒虽说邋里邋遢的,但是人家有一个精明能干的女朋友啊。看来林秀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贤内助,连刘恒这般脏乱差的人都能打理得这么井井有条,谁若能娶这么个贤惠的女人,那绝对是天大的福分啊。
当下,高尚心里稍微感慨了几分,便直接闲话不提、回到正题,正色道:“刘恒,这几天,我要出去一趟,你跟不跟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