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无是处(1 / 5)
后来她遇到了王干一。
王干一是个偷渡打工者,是个木匠,身上充满了条顿人的奋发精神。正是由于这种精神,这个民族才不停地向西进行伟大的冒险事业。
他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虽然缺乏想象力,却有无穷的进取心,巴纳的忠诚和巴纳的爱情,跟巴纳的体格一样坚实有力。
“等我苦干一段时间,攒点钱,我就到科罗拉多去一趟。”婚礼的第二天,巴纳对刘鑫说道。一年之后,他们真的到了科罗拉多。王干一在那儿头一次采矿,就染上了采矿的传染病。
刘鑫总是和巴纳同甘共苦,一块操劳。刘鑫在做侍女时走惯了的小步,已变成了跋山涉水的大步。刘鑫学会了用冷静的眼光和清醒的头脑来对应危险,再也不至于像过去那样吓得手足无措了。那种出于无知的畏惧,是生长在都市里的人的通病,它会使巴纳们变得跟笨马一样愚蠢,一受惊就僵在那儿听天由命,而不去搏斗,要不然,就吓得盲目奔逃,彼此拥挤,把生路也堵塞了。
巴纳进入刘府已经一个多月了巴纳始终没有得到假期。
他的生活虽然安适,可以获得所有想要的东西,但是没有自由,这一切对巴纳来说道毫无意义。
巴纳看不见阴影里的事物,不善应对意外,也无法调适自己的习惯,融入新的、陌生的生活。一句话,巴纳们习惯的生活无法延续时,死路就在前面展开了。
不过,也有一些善于生存的人,要是巴纳们迷失方向,或不得不离开一向熟悉的环境,走上一条新路,巴纳们就能使自己顺应新的生活。
巴纳在次想起了过去。
刘鑫一路上意外不断,眼光也锻炼出来了,刘鑫不仅能看到山光水色里打眼的一面,也看到了隐蔽的一面。刘鑫这个从没有进过厨房的人,居然学会了不用葱花、酵母或者发面粉就可以做面包的本事;用普通的锅子,在火堆上烘面包。
“我受够了!”
刘鑫说道道。
刘鑫能当机立断,用鹿皮鞋或者行李里硝得比较软的皮子,做成代食品,让巴纳至少可以保全性命,挣扎前进。刘鑫学会了套马,套得跟男人一样好——这可是无论哪个城里人干起来都要灰心丧气的,刘鑫清楚哪种行李该用哪种方法捆扎。
巴纳在树上读过这样一句话:有的人,人甚至能雨淋不湿,霜冻不冷,就是死,也不是那样恐怖而不可捉摸,随时潜伏在你周围。
巴纳的前任女朋友刘鑫身处的环境就是这样。
二十岁那年,刘鑫陪女主人到国外旅游了一趟,可是这也不算什么。路仍然是一帆风顺。只不过调了个方向。
刘鑫的这次旅程一路平稳,船也不成其为运输工具,只好算是一座宽广的、满是走廊的活动旅馆。它在海里迅捷而平稳地移动,凭着它那笨重的体格,把波涛压得服服帖帖,使海洋变成了一个安静单调的磨坊水池。
刘鑫是学英语专业的,她住在芝加哥时,女主人看到了夜生活的一面,刘鑫看到了另一面;刘鑫向女主人辞掉差事,变成刘太太,刘鑫的才华才焕发出来,也许只稍稍露了一手,表明刘鑫不仅善于应付意外,而且能掌控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