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旧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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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也曾经当过便衣,对那一套自然是门儿清:中年男性,穿着毫无特点的衣服,往往还戴幅没有度数的平光眼镜,手表往里戴,一个人这里晃晃那里晃晃,每隔一段时间就往人群里扫上一眼。

这样的大型活动,混进来几个警察本来也挺正常,但这次的人数未免有点儿太多了。叶鹰已经隐隐感觉到,人群中有几道目光是相当毒辣且老练的,他们甚至已经穿过人海,牢牢锁定住了自己!为了避免被揪出来,他压低了脑袋,收回了肆无忌惮探寻的目光——既然他能看出来谁是便衣警察,对方保不齐也有人可以看出自己有什么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别去找人确认眼神了,容易确认出事情来。

为什么?一场庆典活动而已,他们在提防什么?

就在同一时刻,宾客席上,公孙智翘着二郎腿坐着,面无表情地看着丁花和叶鹰从他面前跑过。

前文也提到过,公孙智的思考速度很快,快到……就在这几秒钟的空隙里,他也用超人的视力将二人从头到尾观察了一遍,紧接着就开始推理。他没有惊讶,更没有做出任何多余的动作,就这么默默地淹没在人潮中,叶鹰完全就没有注意到他——这正是他的风格,只讲逻辑,不论感情。

“吃什么吃啊?我在学校里吃过中饭了,现在才一点多,我一点儿都不饿!”说罢,她又拽着叶鹰的衣袖,硬是把他往那边拖过去,“哎呀你快点儿……人家可是领导人物,不会在那坐太久的,去晚了就见不到了啊!”

“知道了知道了。”叶鹰一边跟着她跑,一边却在心里犯起了嘀咕。

一般来说,初二的女孩子在一个认识了不到一个小时的陌生人面前,真的会这么活泼吗?感到拘谨才是正常的吧?更何况她还知道我是超能力者,应该能联想到我很危险,为什么一点都不害怕呢?

……

女孩子真是一种难懂的生物啊。

碧蓝色的光芒在他的瞳孔中涌动,时间慢下来。

叶鹰暗中叹了口气,决定不再看丁花,而是将目光集中在人群里。这毕竟是可以白吃白喝的盛会,而且菜数众多,服务还贼好,玩家们没有理由会错过。宅男几乎和石子儿一样遍地都是,两百斤以上的肥宅,瘦得跟排骨一样的眼睛宅,穿着游戏周边服装的有钱宅男……各式各样,层出不穷。会场的气氛还挺热烈的,大家在这儿白吃白喝、畅所欲言,对貘?和墨笛两人更是交口称赞。

顺带一提,两方公司的人都坐在广场东边一处特质的席位上,墨笛和貘?当然也在。原则上那张桌子是闲人免进的,但……现代的自媒体多发达啊,人家想靠过来拍,总不能粗暴地把他们都赶走吧?为此,这群高层领导们已经挺过了一波聚光灯的扫射,硬是忍着小半个钟头没动筷子,竟在镜头前凹造型了,弄得跟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还得让人围观进食……

这就是不订包间的坏处!

越往前走,叶鹰越觉得不对劲。

自打闯进人堆之后,他已经在短短几步路之间发现了四个便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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