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一章 民国苦命童养媳1(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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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了这么多任务,在翻看原主记忆时,顾晓晓还是忍不住可怜起这娘儿俩。

她现在的身子叫细娘,原本名字应该是喜娘,不过命苦,街坊邻居叫着叫着就成细娘了。别看细娘是三四岁孩童的母亲,她现下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

这个世界不似顾晓晓以前待过的任何年代,若细细比照倒和地球上的民国差不多,不过时代人物风俗发展相似,那些国家和地名又有许多不同。

她现在待的镇子叫玉清镇,在民国靠江的一个内陆城市底下的不算富庶的县城里,细娘身世坎坷,三四岁的年纪碰上战乱跟家人走散,又被人贩子拐了去。

后来几经倒手到了丰年县玉清镇上,被一户姓杨的人家买走时,年纪已经八九岁,虽然骨瘦如柴小脸漆黑,但干起活来手脚利索。

“咳咳咳。”

顾晓晓是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中震醒的,还没睁开眼,五脏六腑的传来的疼痛感,让她忍不住侧着身子开始了呕吐。

这具身子绝对被打过,顾晓晓吐出秽物后。身子不由自主的打起了哆嗦,脑海里朦胧的浮出这么一个念头。

怪就怪每次进入任务后,她在继承原主记忆的同时,身体上的疼痛也分毫不差的继承了。

还没从疼痛中缓过劲儿来,顾晓晓脑海中浮现出的最强烈的念头便是:孩子,救救我的孩子,这还是顾晓晓头一次如此清晰的感觉到原主残存的意识。

杨家买细娘来是做童养媳,这在玉清镇上很常见,乱世里家中稍微宽裕些家里若有个男丁,心心念念的就是养成后为家族传宗接代。

以免哪日,被人拉走做了壮丁再也回不来,也正是乱世,今天的大官儿明天就被拉去砍头了,今天的富绅明儿就被劫匪给闹了。

老百姓们朝不保夕的,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也不计较门当户对,也不爱那娇滴滴的小姐,不管男女只想养个能干活的,好收拾起一家生计来。

杨家买细娘,为的就是她能干活,不过养下来发现细娘长的不够结实,心中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杨家一共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俩儿子各个都是宝贝,一个行二一个行五,行二的成事儿早,刚撇下一个孙子,不知被谁煽动的,脑袋一热跑去闹革命了。

但是除了救孩子之外。原主其它意识则没有半点残留。可怜天下父母心,顾晓晓努力撑起肿胀的眼皮,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在离她腰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小的身子软软的趴着,泛黄的头发毛绒绒的缠成一团,借着模糊的光线看,的确是个小人儿。

顾晓晓身上吃痛。艰难的移动着身子,将滚烫的手放在小人儿脸上。摸了一把,又卯足了劲儿半支着胳膊,将小人儿搂到怀里。见她咬着牙关鼻子嘴巴眼睛一圈红,小身子滚烫。呼吸急促却没停止的迹象,这才将心放了回去。

原主那么重视孩子,她要是一来孩子就断了气。岂不是伤了原主的心。

那小人儿焦黄一张脸,不过三四岁的年纪。小小的嘴唇边一圈燎泡,叫人看一眼疼到心里去。顾晓晓忍着身上疼痛,将她搂到了半搂在怀里,沉心静气开始接受原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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