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未雨先绸(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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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四方代表在研究合同细则的同时,林家仁老先生与惠子老太太先后向唐康明提出,想要在后山乡投资的意图。

两位老人家表示,马上派人来后山乡调研,拟定向后山乡投资一千五百万美元,建立后山乡分公司基地。

98年的一千五百万美元,那可是一亿多龙元的存在,两家公司都是上亿投资,相加起来可就是巨额外资了。不要说小小的后山乡了,即使整个苍山市,像如此大笔的招商引资项目都没有,唐康明这个功劳,大的可是没边了。

唐康明对此,当然是举双手欢迎了,但他同时也提出了两点的要求:第一点要求两家公司尽量使用本地的人做工;第二点绝对不能是污染环境的企业项目。

若是给其他兄弟单位得知,人家投资商上门投资,唐康明居然还给人家提出这样那样的条件,还不知有啥么想法了呢?

大家一听才恍然大悟,原来林渎公司并非是建那个狗~屁神社,而是为了修建一座民间友谊的桥梁啊。

现场没有任何人组织,群众自发给了三老热烈般的掌声,经久不息。他们都在为三老的伟大情操而感动,更为他们之间真诚的友谊而沸腾。

但在掌声过后,大家却突然发觉,有难题了。既然思乡公司与林渎公司的目的都是为老林村无偿奉献,村民们就无法拒绝他们。可问题是蛋糕只有一块,让两家人来竞争,究竟该给谁呢?

幸好这种小学生的选择题是难不倒唐康明的,他在听取了两方公司代表,以及三位老人的想法后,提出了由两家公司共同开发的议案来。

唐康明的这个建议,果然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如此安排,真可谓是皆大欢喜了。

最后,由后山乡政府代表,老林村代表,思乡公司代表,以及林渎公司的代表,坐在一起,就金矿开发进行了气氛热烈而友好的商谈,最终定下金矿开发具体议案:

由思乡公司以及林渎公司平均出资,共同开发管理,继续按照三七分成获得金矿收益。与此同时,他们将会拿出自家收益的百分之五十,回赠给老林村的村民们。

具体的合同细则,则有四家法律顾问共同研讨出来。

至于说两家人所要的建陵墓的土地,也被唐康明允许放在一位位置上了,那样的意义,将更加不同。当然了,这些问题,还需要上面相关单位的同意,并不是他唐康明同意了,就万事大吉了。

在相互讨论了解中,当林家仁老先生,与惠子老太太得知了唐康明的事迹后,认为他是老林村人真正恩人,是老林村人未来的希望。他们对唐康明所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想法格外赞同,于是都在心里悄悄打起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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